9月6日靈修

當信父在子裡面

約翰福音10:31-39

詩歌:我相信

1. 我相信你的應許,我相信你的愛

我相信你的真實,我相信你(x 2)

2. 我相信你的恩典,我相信你能力

我相信你智慧完全,我相信你

3. 我相信你的救贖,我相信你的犧牲

我相信你流出寶血,我相信你復活

【副】所以我來為要愛你,所以我來為要敬拜你

你在我身作為可畏,我一生敬畏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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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訓:

猶太領袖清楚明白了耶穌所說的話!有些現代自由派神學家試圖淡化主耶穌這句話的分量,但聽到耶穌這話的人不會搞錯,他就是在說:“我是神!”(請注意約十33)人若這樣說當然是褻瀆神,而猶太人的信仰規定,僭妄要被處以死刑(見利二十四16;民十五30及以下;申二十一22)。 我們的主用詩篇八十二篇6節來反駁他們的指控,制止他們的行動。詩篇八十二篇描繪了法庭上的情形:神召集地上的審判官,警告他們自己有一天也會受到審判。希伯來詞 Elohim(“以羅欣”)可以譯作“神”或“審判官”,就如在出埃及記二十一章6節和二十二章8至9節裡一樣。它也是舊約聖經中神的名字之一。猶太領袖當然瞭解他們的語言,知道耶穌說的是實話。神若稱人的審判官為“神”,那麼耶穌將同樣的稱謂用在自己身上,他們憑什麼要拿石頭打死他呢?! 約翰福音十章36節非常關鍵,因為它對基督的神性給予了雙重肯定。首先,父把子分別為聖,並差他到世間來;第二,耶穌也大膽聲明,“我是神的兒子”(見約五25)。主給了他們想要的“明明的回答”,他們卻不肯相信! 他們有可能信嗎?耶穌邀請過他們,也極力勸說他們相信,哪怕只是基於他所行的神跡(約十37–38)。他們倘若相信神跡,就會認識父,從而為他們認識子、信靠子開通道路。這只需他們誠實檢視證據,樂意接受事實就可以了。 這次他們又企圖捉拿耶穌(見約七44,八59),但耶穌逃走了,徹底離開了那地方。他再次回到耶路撒冷是在“棕枝主日”,那時他以“以色列的王”的姿態出現在眾人面前。


默想:

我會拿起石頭來要打耶穌嗎? 『你說僭妄的話』耶穌大膽聲明,“我是神的兒子”,如果我是猶太領袖,應該也會生氣吧?憑著外貌認人,我是不可能認識主的,然而祂還憐憫我,開了我的心眼。我也要小心控制自己的怒氣,不至於輕易被人觸怒。




禱告:

親愛的主耶穌,謝謝祢憐憫我,開了我的心眼。 我會拿起石頭來要打耶穌嗎 ?憑著外貌認人,我是不可能認識主的,求祢幫助我小心控制自己的怒氣,不至於輕易被人觸怒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