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日靈修

少年財主的缺少

馬太福音19:16-22;馬可福音10:17-22;路加福音18:18-23

詩歌:將最好獻主

1. 將你最好的獻與主,獻你年輕的力量,

將你純潔熱情心靈,忠心為真理打仗;

主耶穌已有好榜樣,勇敢堅定不懼怕,

你要忠心敬虔愛主,將最好奉獻與祂。


2. 將你最好的獻與主, 主愛偉大無可比,

祂將自己作你贖價, 天上榮耀賞賜你;

祂捨生命毫無怨言,救你脫罪把血灑,

你要熱心敬虔愛主,將最好奉獻與祂。


副歌:

將你最好的獻與主,獻你年輕的力量,

穿上救恩全副軍裝,忠心為真理打仗。



經文:請視需要,選擇閱讀或視聽經文。



靈訓:

路加福音的敘事中記載,


三、口是心非的年輕人(路十八18–34)  那個少年官(太十九20)可能是福音書裡唯一一個這樣的人:他來到耶穌腳前,可是離開時的情況比來時更糟。本來他擁有這麼多有利條件!他品德高尚、虔誠、誠懇真摯,肯定具備成為教會會友的資格。但他卻不肯跟從耶穌,倒憂憂愁愁地離開了。 他的問題在哪裡?一個詞:不誠實。儘管他找對了人,問對了問題,得到了正確答案,卻做出了錯誤的決定。為什麼?因為他對神、對己不誠實,無法按耶穌命令的去做。他是個膚淺的年輕人,說一套做一套。請思考以下他不誠實的方面。


1. 他對耶穌的看法(路十八18–19) 。拉比被稱為“夫子”(老師),但他們被稱為“良善的”卻非同尋常。猶太人只稱神為良善的(詩二十五8,三十四8,八十六5,一〇六1)。這解釋了為什麼主問這個年輕人,他說的是什麼意思。因為他若真的相信耶穌是“良善的”,他必須承認耶穌是神。主這樣問,不是在否認自己的神性,正好相反,他是在承認這點。主在試驗這個年輕人,看他有沒有真正理解自己剛才所說的話。 年輕人隨後的行為證明,他不信耶穌基督是神。如果他真認為自己是在全能的神面前,為什麼他禮貌地與耶穌辯論律法、誇耀自己的品格,卻又拒不服從神的話呢?他理應明白神看透人心、知曉萬事!


2. 他對罪的看法(路十八20–21)。 他對自己罪的看法也十分膚淺。毫無疑問,這個年輕人誠心想守住律法;事實上,這或許是他來到耶穌腳前的原因(加三24)。耶穌沒有引用律法作為得救的手段,因為守律法不能拯救我們。耶穌在這個年輕人面前舉起律法,如同舉起一面鏡子,為的是顯明他的罪(羅三19–20;加二21,三21)。 這個年輕人朝鏡子裡面看,卻未能看到自己生活中的污點和瑕疵。當耶穌引用第二塊法版上的誡命時,沒有引用最後一條誡命“不可貪戀”(出二十17)。主知道這個年輕人的心,所以沒有跟他講貪心的害處,而是讓他去做貪心之人無法做到的事。 沒人是通過將所有財富周濟窮人而得救的,也沒有人可以不悔改、離棄自己的罪而得救。對金錢的貪愛將這個年輕人死死纏住,而他並不願放手。


3. 他對救恩的看法(路十八22–34)。 這個年輕人以為永生會臨到那些“做什麼事”(路十八18)的人,這是典型的猶太人的信念(路十八9–12)。但當耶穌讓他做一些事時,他卻拒絕服從!他想要以自己的方式來達成救恩,而非滿足神的條件,所以他轉身離去,非常憂愁。


 


在馬太福音的記載 ,跟隨王必然是要付出代價的。畢竟,王為我們走向了十字架!我們有什麼權利逃避犧牲和受苦呢?在這部分,我們的主對那些願意信靠他、做他門徒的人提出了合理的要求。


一、我們必須愛基督勝過一切(太十九16–26 ) 前三卷福音書都記載了這一事件。整合三卷書的信息,我們會發現這個人富有、年輕,還是一個首領——很可能是會堂的首領。這個少年人公開來找基督,求問關於永生的問題,這是值得稱讚的。他看來並非別有用心,而是真心願意聆聽受教。遺憾的是,他做出了錯誤的決定。 這一事件圍繞著幾個重要問題展開。


1. “我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”(太十九16–17) 這個人顯然是誠懇的,儘管他以為得救之道主要在於行為,而不是信心。當時,這種觀點在猶太人中是很常見的。但是,不管他的社會地位、品行和信仰狀況如何,他顯然有著更深的渴求。 然而,主的回答沒有聚焦在救恩上,而是迫使這個少年人認真思考他稱呼耶穌時所用的良善一詞。“只有神是良善的,”耶穌說,“我是良善的,所以我是神,你信嗎?”如果耶穌只是歷史上眾多宗教教師中的一位,那他的話語也不會比其他宗教教師更有分量。但如果耶穌是良善的,那他就是神,我們就該留意他的話。 耶穌為什麼提到誡命?難道他是教導青年財主,靠著遵行神的律法就可以得永生嗎?任何人若能守住神的誡命,就必會進入永生。問題是,沒有人可以完美地守住神的律法。“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”(羅三20)耶穌提到律法,並不是告訴這個少年人怎樣得救,而是顯明他需要救恩。律法如同一面鏡子,照出我們的本來面目(雅一22及以下)。


2. “什麼誡命?”(太十九18–19) 他是在回避問題嗎?我認為不是。但他犯了一個錯誤,因為神的律法是不可分割的。若把律法劃分為“不那麼重要的”和“更重要的”,就失去了律法的整全目的。“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”(雅二10)。律法代表神的主權,即便是違背所謂的“次要的律法”,也仍舊是對神主權的干犯。 當然,這個少年人只想到外在的順服,卻忽略了內心的態度。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指出,仇恨等同謀殺,色欲等同姦淫。這個少年人的好行為和品行是值得稱道的,遺憾的是他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罪,悔改並信靠基督。 有一條誡命特別適合這個年輕人,但耶穌沒有引用:“不可貪戀”(出二十17)。他本該仔細思考所有誡命,而不是只限於耶穌提出來的那幾條。他是想輕輕鬆鬆地做門徒嗎?他對自己不誠實嗎?我相信他的見證是真誠的,就他所知道的而言。可惜,他沒有容許神話語的光刺透自己到足夠的深度。耶穌對這個少年人動了慈心(可十21),他繼續嘗試著去幫助他。


3. “還缺少什麼呢?”(太十九20–22) 聖經中沒有哪一處教導,罪人是靠變賣所有資助窮人而得救的。耶穌也從來沒有叫尼哥底母或其他人這樣做,福音書沒有這樣的記載。耶穌知道這個人是貪心的,他貪愛物質財富。主叫他變賣所有,是為了迫使他檢視自己的內心,確定生命中的優先次序。儘管他有很多值得稱讚的品質,卻沒有全心全意去愛神。財產是他的“神”,以致他不能遵行主的命令:“去變賣⋯⋯來跟從”。 這個少年人本可以平安喜樂地離開,現在卻憂憂愁愁地走了。一個人無法同時愛並侍奉兩個主(太六24及以下)。可以肯定的是,若是沒有基督,再多的物質財富也無法帶給我們持久的歡樂和滿足。擁有錢能買到的東西固然很好,但前提是我們同時擁有錢所買不到的東西。除非這個富有的領袖最終轉向基督,否則他至死也無法得救,而只能成為墓地裡“最富有”的人。


 


馬可福音的記載中, 在所有來到耶穌面前的人裡面,只有這個男子後來的狀況反倒不如先前。可是他受的恩典卻有許多!他是年輕男子(太十九22),很有潛力。他受人尊重,因為他是作官的(路十八18)。當然,他有禮節、知榮辱,並且心裡也渴慕屬靈的事,所以來到耶穌面前跪下。無論從哪方面看,他都是優秀的;並且耶穌看見他就愛他。 雖然這個年輕人條件優秀,但他在屬靈的事情上見解卻十分膚淺。他不明白救恩,他以為自己可以靠某種行為換取永生。這是當時猶太人的普遍思想(約六28),今天也有不少人這樣看。很多未得救的人以為神會綜合權衡他們的好行為和壞行為,如果好行為多於壞行為,他們就可以進入天堂。 在這種“行善就可以得救”的思路後面,是一種膚淺的認識:人們錯誤地認識罪、認識人類、認識聖經、認識耶穌基督和認識救恩。罪是悖逆那位全然聖潔的神。罪不僅是行為,也是內在的態度,是一種抬高自己、藐視神的心態。這個年輕人真的以為自己做點善工就不欠神什麼了嗎? 這個年輕人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很膚淺。他稱耶穌為“良善的夫子”(“夫子”就是“老師”的意思),讓我們感覺他想討好主耶穌,因為猶太人的拉比不允許“良善”用在自己頭上。只有神是良善的,這個詞只屬神。耶穌不是說自己不是神,正好相反,耶穌在說自己就是神。他只想確認這個年輕人明白自己所講的話,希望他接受相應的責任。 這就是為什麼耶穌讓這個年輕人思想摩西律法:耶穌希望他明白自己是一個罪人,此刻正拜倒在聖潔的神面前。我們不能靠守律法得救(加二16–21;弗二8–10)。律法是一面鏡子,我們照鏡子就看見自己多麼污穢,但鏡子不能洗淨我們的罪。律法的一個目的就是領罪人到基督面前來(加三24),這正是律法在做的事。律法可以領人到基督面前來,但律法不能使罪人變得像耶穌,只有恩典才能。這個年輕的官不認為自己是神面前的罪人。他對律法的認識很膚淺,因為他衡量順服的尺度僅僅是外在的行為,而不看內在的態度。論到行為,他是無可指責的(見腓三6),但他心態不是無可指責的,因為他有貪心。他或許守住了某些誡命,但最後一條誡命卻揪住他:“不可貪戀!”貪心是可怕的罪,人很難察覺到,但它可以讓人違反其他一切誡命,因為“貪財是萬惡之根”(提前六10)。看著這個年輕人,我們會說他擁有一切,但耶穌說他還差一樣:對神沒有活潑的信心。金錢就是他的神,他信靠它、崇拜它、因它滿足。他的品德和禮節只是偽裝,裡面包裹著貪心。 主耶穌在馬可福音十章21節的指示,不能用於每個想做門徒的人,因為耶穌這裡是對這個有錢的年輕官長講話,是針對這個人具體的問題。這個年輕人有錢,所以耶穌讓他賣掉一切財產,把錢分給窮人。他是作官的,所以耶穌叫他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他,過屈尊降卑的生活。耶穌把永生的禮物給他,但他拒絕了。當我們緊握著錢財和錢財可以買到的東西時,便很難接受別的禮物。這裡“憂愁”一詞的希臘文描繪了一幅烏雲壓頂的畫面。這個人離開日光,走入風暴。他想用自己的方式獲得救恩,卻失望而歸。


默想:

我還缺少什麼呢? 在我的人生中,我其實一無所缺。但是當我聽見主耶穌說:「你還缺少一件: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你還要來跟從我。」我就知道自己靈裡的貧窮,那位少年人聽見這話,就甚憂愁,因為他很富足。地上的財寶會成為跟從主的攔阻,當我決定要全職事奉, 最大的掙扎就是經濟狀況,即使過上清苦的日子,還是不算變賣一切所有的,分給窮人。主耶穌挑戰的不是多少外表的善行,而是內心的真實態度。祂要我完全倚靠祂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。


禱告:

親愛的主耶穌,謝謝祢使我一無所缺。 我還缺少什麼呢? 求祢幫助我完全倚靠祢,不是多少外表的善行,而是內心的真實態度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