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4日靈修

我們是無用僕人

路加福音17:7-10

詩歌:讓主居首位

1. 我心屬主,我靈屬主,讓主居首位,

在主腳前謙卑順服,讓主居首位,

讓主居首位,讓主居首位,

甚願在我心靈之內,讓主居首位。


2. 我家屬主,有主同住,讓主居首位,

時常為我一家之主,讓主居首位,

讓主居首位,讓主居首位,

諸事皆以主為依歸,讓主居首位。


3. 教會屬主,蒙主拯救,讓主居首位,

我為肢體主為元首,讓主居首位,

讓主居首位,讓主居首位,

會內事工由主支配,讓主居首位。


4. 一生屬主,隨主任用,願主居首位,

在凡事上顯主尊榮,願主居首位,

讓主居首位,讓主居首位,

終身從主永不違背,讓主居首位。



經文:請視需要,選擇閱讀或視聽經文。



靈訓:

2.     忠心(路十七7–10 ) 開頭語用但是,表明耶穌現在要用另一個教訓來平衡這個教導。十二門徒有沉迷于移植樹木,卻忽略生活日常責任的危險!信心若不能產生忠心,就不能完成神的工作。有信心做困難之事(路十七1–3)和不可能之事(路十七4–6)固然很好,但我們也要有信心完成主交給我們的日常事務。特權必須總是與責任平衡。 故事中的僕人很明顯是個“多面手”,他要負責種田、放牧和烹飪。收入微薄的人只雇用一名僕人,這並不罕見,但耶穌描述的場景在當時是不可思議的:主人竟然侍奉他的僕人!事實上,耶穌用這樣一個短語開頭,它的意思是“你們想像得到嗎?”他們的回答一定是,“不,我們想不到會有這種事!” 耶穌早已討論過他與僕人的關係,並且應許他們,倘若忠心就會得到主的服侍(路十二35–38)。儘管耶穌是萬有之主,但主在他們中間如同服侍人的(路二十二27)。這個故事強調,無論主人有什麼要求,僕人都要忠於職責。耶穌這裡採用由小及大的論證方式。如果普通的僕人對不會獎賞(感謝)他的主人都會忠心服從命令,基督的門徒順服愛他們的主豈不應當更加忠心,何況主還應許要大大地獎賞他們呢! 忠心的僕人不當期盼任何特別的獎賞,他只是按本分去做而已。翻譯為“無用的”(unprofitable)那個詞意思是“不需要”,即“沒有人欠我們什麼”。那個僕人其實是有用的,畢竟,他在照料主人的田地、畜群和食物。那句聲明意味著“主人不欠我什麼額外的東西”。耶穌會獎賞他的僕人,這完全是他的恩典。不是因為我們順服主、侍奉主,我們就配得任何東西。 作為主的僕人,我們必須注意,以免對自己的職責有錯誤的態度:因為我們不得不做而像奴隸一般地履行職責;或者因為我們希望得到獎賞而去履行職責。基督徒工業家列韜努(R. G. LeTorneau)常說:“如果你是因為這件事有回報才付出,那它就不會帶給你回報。”這一原則也適用於服侍。這兩種極端態度大兒子身上都有(路十五25–32),他順服並痛苦著,總是盼望父親會讓他跟朋友們開個派對。 那麼,什麼是基督徒服侍的正確態度呢?“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”(弗六6)。“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行我的命令。”(約十四15)對於一個重生的人,“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”(約壹五3)。服侍主是樂意,不是勉強,我們順服主是因為愛主。“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,你的律法在我心裡。”(詩四十8)


默想:

我是不是個忠心的僕人? 這裡的忠心還包括了一種謙卑的態度,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。』。我承認自己常常落入一種驕傲,把靠著主而行出的善事,自己居功,以為饒恕人多次是自己的修養,而沾沾自喜。其實行善不過是我們應分做的。承認自己是無用的僕人,這才是忠心!


禱告:

親愛的主耶穌,謝謝祢揀選我這個無用的僕人,我承認自己常常落入一種驕傲,把靠著主而行出的善事,自己居功,以為饒恕人多次是自己的修養,而沾沾自喜。求祢幫助 我作個忠心的僕人 ,行善不過是我應分做的。奉主耶穌基督的聖名祈求,阿們!